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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服务承诺书 日期:2024/9/9 22:37:19 阅读: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为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树立廉洁、勤政、高效的良好形象,向社会作出以下承诺: 一、依法办理各类市场主体准入许可。准予登记后5个工作日,核发营业执照、有关通知书或证明。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登记机关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依法办理食品流通和广告行政许可事项。 二、统一规范窗口服务标准。窗口单位干部统一着装上岗,在服务大厅向社会公布咨询电话、监督电话和窗口单位办公时间。免费提供一次性告知宣传手册,设置意见簿(箱),切实做到耐心解答,用语文明,态度和蔼。努力改进和完善办公大厅硬件设施,为办事群众提供整洁舒适的服务环境。 三、继续深化年检服务措施。积极采取集中办理、预约办理等方式方便企业办理年检年报手续,提高年检效率。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的市场主体用户,可采取 “全程电子化”年检。年检年报通过北京市企业信用网、北京市企业网上年检系统予以发布。严禁借年检年报之机违规收取费用,禁止各种设卡寻租行为。 四、着力建设良好市场环境。 认真办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社区工商工作站优势,引导消费者理性、科学消费,延伸拓展工商服务职能。 对食品安全检测信息进行公示,依法查处食品流通环节违法行为,为首都食品安全提供保障。 认真做好北京市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积极开展对企业使用注册商标行为的指导和监督。 依法查处市场主体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主动做好打击传销等风险防控工作。指导直销企业建立科学的发展观,督促直销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借助社区管理优势,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经营行为,规范行业经营秩序,引导企业健康发展,营造首都良好市场经济秩序。 五、及时受理申(投)诉和举报。12315热线受理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的申(投)诉、举报和咨询,在职责范围内进行分派。对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申诉, 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疑难申诉60日内处理完毕。受理群众对工商干部违法违纪或失职行为的投诉。 六、全面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依法公开工商行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强制措施的依据、程序、结果。公开收费依据、项目和标准,严格执行各项收费管理制度。提高工商工作透明度,方便社会监督。 欢迎广大群众对我们承诺的事项进行监督。如有违诺,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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