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区人力社保局批准,丰台区委政法委决定面向北京市各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选调职位
丰台区委政法委业务岗位科员职位2个(含前学历是硕士研究生现任副主任科员、博士研究生现任主任科员)。
二、选调范围
北京市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科员级公务员(含前学历是硕士研究生现任副主任科员、博士研究生现任主任科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
5、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6、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公道正派,敢于担当,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7、身体健康。
四、报名时间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13年6月18日至6月30日
(二)报名方法
符合条件的个人填写《报名登记表》,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于6月30日下班前将《报名登记表》送区委1号楼217房间。
(三)考试安排
拟定于7月初进行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选调程序
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后,按照笔试、面试、公布成绩、组织考察、体检、研究决定等程序择优录用。具体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政法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政法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中共丰台区委政法委员会